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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一律所被骗147万!3名在校学金融的大学生“助纣为虐”

宣克炅 宣克炅 2021-02-03


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,但必须警惕的是:网络信息犯罪也由此猖獗起来。前不久,有不法人员冒充公司负责人的QQ号、甚至冒充他人微信号,让公司财务转走147万元,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,而主犯遥控指挥、马仔实施犯罪,以达到装傻充愣逃避打击的目的。但这次,"马仔"也被抓住了!

去年2019年11月,沪上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女财会人员慌慌张张向警方报案称:她遭遇了网络诈骗:她在接到一个电话,电话中对方谎称系自己的老板,让她加一个QQ号,并指令其将2笔巨款分别汇款至2个帐号,总计147万元,直到下午,女财会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受骗了。

而这147万元转入了位于广东的一名20岁的赖某银行卡内,而赖某在广东一所金融学院内被抓获;赖某交代其是受同学陈某某指使后办理的银行卡、随后从陈某某手中获取报酬,赖某等3人均受陈某某指使后办理了9套银行卡。

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林检察官介绍说:“2019年11月底的时候,被害单位的会计收到了被害单位负责人QQ发的信息,大致内容就是要向另外2家单位汇款,因为平时他们的沟通方式都是类似的,他们就没有更进一步的核实,就通过负责人在QQ上提供的帐号以及对方的账户,当天下午向对方账户汇去了一笔89万元、另外一笔58万总计147万2笔款项。在当天下午3点多的时候发现不对劲,与被害单位的负责人核实,发现负责人的QQ实际上被盗取了。这147万元的款项也是被犯罪集团给诈骗走了。”

“这笔款项被骗走后,先是汇入了2家公司的账户,之后当天下午立即被转入了户名为赖某某的账户,后来又通过赖某某账户转入数十个账户,最后这笔钱就蒸发了。本案的情况就是: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受到别人指使之下,从自己的同学赖某某等三人手中,获取了他们分别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、U盾、电话卡,我们俗称‘多卡合一’,然后提供给我们之前提到的犯罪集团,然后可以从我们之前提到的被诈骗147万元的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提供的这些银行卡,就为他们的资金结算提供了相应的帮助。所以本案的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”

到案后,陈某某交代,他从上家获得了报酬,为了遮人耳目,他还将转账纪录给删除了。面对讯问,他避重就轻、反复辩称自己不清楚银行卡的用途,但从其各种迹象来看,陈某某很清楚对方会用之于违法犯罪的用途。


犯罪嫌疑人陈某某:“当时邱某跟我说这个银行卡用于淘宝刷单,然后我把这个用途告诉了我的同学。”


林检察官介绍说:“这个陈某某其实是一名在校大学生,他去拉拢的也是他同学和同学的朋友,他之所以愿意做这样的事情,是因为上游的犯罪集团向他许诺:这样的一套‘多卡合一’银行卡、U盾牌、电话卡,一套提供给上家转卖给犯罪集团的话,可以有1000元的利润。他本人办了3套,他拉拢的3个人每人各办3套,总共12套‘多卡合一’,他从上游获利共计是11000元,他做这个事情的目的很简单:就是图财。”


检察机关介绍:两高在司法解释中,对于"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"有了新的司法解释,陈某某提供银行卡给上游犯罪的"助纣为虐"的行为,有了明确的司法定性。

“在去年2019年11月,两高对287条之1、之2又颁布了一个新的解释:把刑九罪名所规制的犯罪的范围进行了明细的详细解释,根据本案的情况来说,其实就是根据我们新解释的第11、12条,第11条、12条分别对犯罪的明知程度、情节严重程度进行了明确判断,第一,犯罪嫌疑人陈某将这个卡提供给上游犯罪、是明知上游犯罪嫌疑人是有犯罪用途的;而且其违法所得、帮助犯罪嫌疑人结算金额已经达到了起刑点,所以,本案按照第287条之2来定罪量刑,定的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。”


检察机关介绍:该罪名可被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

在类似的司法实践中,不少犯罪嫌疑人通过雇佣外围人员、下层人员的方式实施诈骗,使得赃款追缴、罪犯抓捕难度较大,而这一案例体现了司法机关为了全方位、多维度地打击网络犯罪。


“这样的诈骗行为很多这样的诈骗集团、服务器都是在境外的,打击难度相当大,对于很多被害人被骗的财产来说,是没有办法被及时追回的,有了这个司法解释、287条之1、之2两个罪名有了详细解释之后,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这些帮助诈骗实施网络犯罪、比如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等,对其边缘犯罪都一一进行打击,就是说把犯罪嫌疑人的触手都斩断了。对其核心犯罪是一个更加细致、更加沉重的打击,对于我们打击上游犯罪有了更好的作用。”


“也许很多人有这样的放纵心理,类似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,在我讯问他的时候,他心里知道这些卡肯定是非法用途,但他就是抱着侥幸心理:我仅仅是赚些小钱,我并没有参与到犯罪诈骗中去,我要提醒广大的观众,现在有了这样的法条之后,有了这样的法律规定,只要我们的行为提供了帮助、支持或者提供了相应的帮助,都有可能触犯刑法、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所以一定要提醒:便宜不可贪、坏事不能做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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